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2021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以下简称“农业面源专项”)2021年度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本次答辩评审范围包括农业面源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部省联动项目。评审将依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设立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正式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将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按照属地化原则,除教育部在京单位在教育部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外,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3. 具体项目评审时间安排,我中心将提前告知相关视频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并通过录音电话通知项目申报团队,请项目申报团队提前主动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联系,确认答辩安排,提交答辩材料,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若视频答辩会议室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提供视频答辩评审服务,请各项目及时主动与我中心联系。(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见附件)。
4. 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集中视频答辩的省市地区将采用“现场播放答辩视频+专家电话质疑”的方式进行答辩。答辩视频的内容为播放项目答辩PPT 的画面,并辅以项目负责人对PPT内容进行介绍的音频(项目负责人无需出镜)。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采用mp4、wmv等常见的视频文件格式。
5. 项目申报书将在正式答辩前交评审专家预览,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前通过信息系统反馈至项目申请账户。请及时查阅反馈的有关问题,并做好答疑准备。
二、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 项目答辩限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参加人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评审场所。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项指定邮箱。
3. 项目答辩采取PPT方式,汇报重点为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PPT比例建议调整为16:9。
4. 答辩人员须按答辩安排时间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会议室,主动服从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指挥,按要求做好报告准备工作。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5. 因意外情况出现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等情形时,将启用应急处理机制,在当日其它空闲时段另行安排答辩评审,保证答辩评审的完整进行。
6.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7. 为应对突发情况,请于11月15日12:00前,将PPT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9368
邮 箱:kjzxxmch@126.com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2日